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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干岙村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 |
| 发表日期:2006-9-20 15:02:10 阅读次数:5918 |
为了规范村基建工程项目管理,保证基建工程质量,降低基建工程成本,特制定如下规定: 第一条 凡投资在8千元以上的工程建设或非生产性建设项目,必须经村两委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后,实行公开招标;投资在10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,经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议后,实行公开招投标;投资在十万以上的工程项目,招标必须由镇人大、纪委监督进行。 第二条 村基建工程一次性投资在十万元以上的,必须聘请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,对每一个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,对各项竣工建设工程结算进行审核;建设工程结算方案必须经全体村两委会干部讨论决定,方可和施工队结算,任何人不得单独与施工队结算。 第三条 村基建工程的管理、经办人员不得收受施工单位、个人的红包、回扣,一经发现,调查属实,提请有关部门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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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北仑春晓镇干岙村村委 ==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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