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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干岙村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|
| 发表日期:2006-9-20 15:00:44 阅读次数:1943 |
一、建立组织网络 1、建立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,村主任任组长,全面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。 2、落实治安联络和调解信息员队伍,每一个自然庄要有一名具有一定调解能力的调解信息员,调处化解本庄矛盾纠纷,并及时向村汇报矛盾纠纷进展情况。 3、村建立治安组织,(根据条件许可建立治安办、护村队、夜巡队等)。 二、排查调处内容: 1、村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,外来人员的反常动向其他治安隐患。 2、监外执行的五种对象、归正人员、涉毒人员、原“法轮功”练功人员、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和黑恶势力等高危人群的动态。 3、民间矛盾纠纷,不良群众性事件的苗头,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不安定因素。 三、工作制度: 1、坚持一月一排查,治安联络员、调解信息员每月应将本自然庄内的治安情况排查一遍,并将排查情况于每月20日前向村报告,发现重大不安定信息应及时报告,村于每月28日前报街道政法办。 2、建议矛盾纠纷定期汇总分析制度,找出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。一般矛盾纠纷都由村治调组织进行调处,并将调处结果登记入册按月上报。 3、对重要矛盾纠纷,要坚持抓早、抓小、抓苗头的原则,及时向村汇报,地及时向镇政法办上报,村干部情况及时做好疏导工作,防止矛盾扩大,并会同联村干部和联点领导共同调处。对调处确有困难的,应提出调处意见并及时向镇(乡)党委、政府报告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解决。 四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,将排查调处业绩与各自的年度考核、报酬相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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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北仑春晓镇干岙村村委 ==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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